教育部:2020年在学研究生总规模290万人
来源:教育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7-02-28 11:45:02
5.如何进一步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改革?答:博士研究生教育是学历教育的最高层次,代表着一个国家的人才培养水平。十三五期间,将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改革:一是稳步发展博士研究生教育。适度扩大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博士学位授权以学术型为主,加强博士专业学位的论证和设置工作。适度增加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发展地区需求紧密相关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数量;适度增加哲学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领域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数量;通过联合培养、委托培养等方式,适当增加中西部博士研究生培养数量。扩大高校自主权,探索开展高水平大学自主确定研究生招生计划。二是着力加强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健全博士生培养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机制。强化问题导向的学术训练,围绕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着力提高博士生原始创新能力。鼓励跨学科、跨机构的协同培养,支持培养单位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三是组织实施若干重大项目。通过实施“一流研究生教育建设计划”、“未来科学家计划”、“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等重大项目建立激励和引导机制,旨在激励培养单位深化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质量,培养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国家未来科学家后备队伍。6.如何进一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十二五”期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得到全面加强,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十三五”期间,将继续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一是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应用型为主,重点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逐步扩大省级政府和培养单位确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的自主权。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机制,加快完善专业学位体系,满足各行各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需求。鼓励和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重点发展以专业学位为主的应用型研究生教育。探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应用技术型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办法,拓展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通道。二是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分类改革招生录取机制、课程体系、教学方式、实践教学,强化与职业相关的实践能力培养。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组织的作用,健全分类评价体系,促进专业学位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的有机衔接。加大行业企业及相关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力度,构建互利共赢的应用型人才产学合作培养新机制。推动部分专业学位与国际职业资格认证有效衔接。三是实施“课程体系及案例库建设”项目。鼓励培养单位整体建设和优化符合教学规律、突出学习成效的模块化、系统性、多元化课程体系。支持培养单位开展案例教学,整合案例资源,完善信息化支撑平台,建设专业学位案例库和教学案例推广中心,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案例教学体系,实现案例资源共享、师资共享、学术成果共享和国际合作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课程体系、案例库在知识传授、技能训练、品格塑造等方面的作用。7. 如何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答:建设世界一流的研究生教育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双一流”建设提出五大建设任务: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传承创新优秀文化、产学合作与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这五大任务均与研究生教育密切相关,与“十三五”规划方向一致。“双一流”建设对研究生教育整体质量提高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要推动高水平大学开展各具特色的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立与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相适应的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以全面提升质量为中心工作,加快完善研究生教育制度;以一流的师资队伍、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支撑高端人才培养,大力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形成具有示范作用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发挥研究生教育在科技创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秀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双一流”建设将构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高地,为研究生教育改革开拓思路,提供参考示范,加速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带动研究生教育整体发展。8.“十三五”期间,如何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如何更充分地调动导师教学和育人的积极性?答: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首先要大力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通过以下措施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和调动导师育人积极性:一是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鼓励教师流动,完善校内外“双导师”制,聘任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企业专家或境外专家,优化导师队伍结构。鼓励教师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开展任务导向的国际化师资培训。吸引国外优秀人才来华任教。二是加强导师能力建设。建设教学交流和新任导师培训平台。加大对导师承担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的资助力度。支持导师合作开发、开设课程,鼓励国际和跨学科合作。实施“研究生导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支持导师国内外学术交流、访学和参与行业企业实践。逐步实行导师学术休假制度。三是完善导师负责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潜心教学和研究、认真教书育人,发挥导师对研究生的示范和教育作用。加强导师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保障导师在招生、培养、资助、评价等环节的权力。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对培养质量出现问题的导师,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等处理措施。四是改革评聘评价机制。改变单一科研导向,将研究生成长成才作为导师考核要素。建立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和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将承担研究生课程建设、教材编写、教学工作成果和研究生成长成才列为导师聘任的考核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