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普通护照收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等下调
来源:上海发布 发布时间:2017-06-29 22:37:38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不再按2G、3G 单独制定收费标准,统一按实际使用频段进行计费,并降低各频段收费标准,具体为: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 兆赫以下频段由1700 万元/兆赫/年降为1600 万元/兆赫/年,960-2300 兆赫频段由1500 万元/兆赫/年降为1400 万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频段由1200 万元/兆赫/年降为800 万元/兆赫/年。在省级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 兆赫以下频段由170 万元/兆赫/年降为160 万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频段由150 万元/兆赫/年降为140 万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频段由120 万元/兆赫/年降为80 万元/兆赫/年。在市(地、州)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 兆赫以下频段由17 万元/兆赫/年降为16 万元/兆赫/年,960-2300 兆赫频段由15 万元/兆赫/年降为14 万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频段由12 万元/兆赫/年降为8万元/兆赫/年。二、公安部门
(一)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1、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每本200 元降为每本160 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普通护照的,收费标准为每本160 元。
2、出入境通行证收费标准,一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20 元降为每证15 元,多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100 元降为每证80 元。
3、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00 元降为每证80 元。
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50 元降为每证40 元。
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的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 元,二次有效签注由每件40 元降为每件30 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 元降为每件80 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50 元降为每件120 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0 元降为每件160 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300 元降为每件24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