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民生食品安全

陕西上半年破获制售假劣食品案187起

来源:西部网  发布时间:2017-07-04 18:00:30
  2016年6月,西安市一消费者在网上购买某知名品牌保健品,后经厂家鉴定为假冒,随即向西安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报案。西安市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于2017年2月12日同时捣毁3个生产销售假冒保健品窝点,查获假冒保健品成品8000余盒,包材13万件,抓获嫌疑人4名,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假冒保健品销往全国25个省市。

  经查,2014年以来,该团伙主犯汤某在网上同时开设4个网店销售假冒保健品。从2015年7月开始,该团伙另一主犯马某搜索找到了汤某所经营的网店,在明知汤某所售保健品为假冒产品的情况下,仍从汤某处购进并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客户,将假冒保健品以远低于市场价格向下线销售。目前该案已进入诉讼阶段。

  2、渭南许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7年4月23日,消费者杨某在渭南市富平县一卤肉店购买卤猪蹄2斤,其侄子、侄女食用后出现嘴唇、手指发紫症状,经西安市儿童医院诊断为亚硝酸盐中毒。4月25日,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卤肉店进行检查,对店内的猪蹄和杨某家中剩余的猪蹄进行化验检测,两份送检样品的亚硝酸盐含量均超出国家标准。5月10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富平县公安局。

  经查,该卤肉店主许某在明知亚硝酸钠使用过量会导致食用者出现中毒的情况下,仍过量使用违禁食品添加剂,从中谋取非法利润。5月23日,犯罪嫌疑人许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西安食醋案)办案民警对加工库房进行突击检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