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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扬州、济南、无锡"租房可落户"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7-07-29 21:00:50

     中新网北京7月29日电(种卿)租房者的利好不断。无锡28日发布“租房可落户”的新政,引发社会关注。记者发现,郑州、扬州、济南等多个城市近期也已提出或酝酿提出类似举措。其中,把租赁房屋纳入“合法稳定住所”范畴成新趋势。业内人士认为,若租房不能落户,租购同权便无从谈起,租房落户有助保障租赁群体权益,更多城市或跟进。

  无锡、郑州等多地推“租房落户”

  7月中旬,广州就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提出“租购同权”,此后,各地有关住房租赁市场的动作就未停歇。

  28日,无锡市发布了修订后的《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取消了有关投资、购房落户政策,增设了租赁住宅落户政策,将合法稳定住所的认定范围扩大至租赁住宅,新政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梳理发现,除了无锡,郑州、扬州、济南等多地近期也提出或拟提出“租房可落户”的举措。

  其中,郑州明确,在县 (市)、上街区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城镇以社区为单位,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对在本辖区实际居住但无本人合法房屋产权的人员,统一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

  济南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取消投资纳税、购买房屋等落户限制,对市内五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以外常住户口人员,在该区域内同时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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