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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熊猫栖息地被伐木2万亩 国家林业局回应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5-12-04 10:24:11
  该标准在2007年正式开始实施。四川省也随着全国低效林改造的热潮在2009年正式启动了全省的低效林改造,规划用10到15年时间,对全省现有的3,000万亩低产低效商品林进行改造,其中更替改造900万亩。
  绿色和平称,改造从总体来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提高了四川森林的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增加了林农的收入,但在改造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违法事件时有发生,背后原因主要是巨额利益驱动、低效林判定标准不清晰和地方监管疏忽。
  四川法制报报道,2010年9月至2011年底,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四川荥经县某乡林地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在采伐中指令民工不加区分地对该片林区实行砍伐,致使该林地内的国家一级保护植物155株被采伐,并将所采伐珍贵树木混同其他林木销往成都。2012年8月,犯罪嫌疑人魏某也以同样方式采伐该珍贵树木358株。
  据了解,依据《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林权所有者可以通过此类改造对从前无法动手的天然林进行采伐并种植人工林,获得很高的经济收益,同时还可以获得国家的低效林改造补助。可观的收益造成了各方对“低效林改造”一拥而上。
  绿色和平介绍,在天然商品林被划入低效林,改造的途径有补植、封育、更替、抚育、调整、复壮等,但是由于林农没有资金、能力和技术采取其他的改造方式来对次生林进行经营,经济收益最高、砍伐方式最容易的更替改造毫无疑问地成为了最普遍的改造方式。
  例如,林农通过将其林地上的次生林进行皆伐并将采伐的木材卖出,可以很大程度上回收种植杉木的成本。而种植杉木15到20年后,再次采伐的纯利润按目前价格计算为每亩大概2到3万元,对于平均拥有百余亩林地的林农而言,这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收益。
  随着集体林改后林权流转的广泛实施,也吸引了部分外来承包商得以通过流转获得小林农手里的大面积连片次生林并进行改造。这些改造由于面积较大,往往还能成功申请到每亩数百元的国家低效林改造的补助,进一步降低改造的成本,提高了最终的利润。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中允许对被认定为残次林和劣质林的天然次生林进行更替改造,然而其认定标准以定性为主,这就造成了少数地区为了经济效益,出现了盲目扩大规模、违反规程规范、主观判定改造对象的情况,使得不少天然次生林被认定为“劣质林”而被皆伐和转化为人工林。
  如,对于商品天然林,在规程中可以以经济标准的条件来判定为低质低产林,如“林分钟的目的树种组成比重占40%以下“。目的物种往往指生长较快、经济价值较高的树木,但对于天然次生林,特别是南方地区的阔叶林而言,绝大多数林分组成较为复杂,目的树种所占比例较小。
  周立江称,这次随同绿色和平一起去调研,在当地看到了被皆伐的有一些是优良的天然林,有很大一部分甚至是原始林,有着较为优良的自然状态,层次结构也非常完整,基本上是没有受到干扰的。
  四川省林业部门在2012年就明确将天然林划出了低效林改造的范围,但违法事件时有发生。
  “低效林改造时需要做调查和规划设计,而这个调查需要先报有关部门审批。如果不是低效林,就不能进行改造。审批环节要把关。而改造时用什么方式也很重要,并不是只有更替这个办法,” 周立江补充道。
  “我们的日常管理肯定还是出现了漏洞。这主要还是因为当地把关工作没有做好,因为(低效林改造)审批是在县一级,缺乏相应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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