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报吉林大学附属中学部分教师有偿补课问题
来源:教育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12-13 13:32:21
(三)必须始终保持治理有偿补课高压态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深入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对群众反映、检查发现的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以“零容忍”的态度重点查办组织、要求学生有偿补课,以及课上不讲课后讲、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严肃追究违规教师的责任,还要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严格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四)必须切实加强对教师行为的规范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要引导广大教师时刻铭记教书育人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筑牢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自觉抵制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将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严格规范从教行为,将答疑辅导等正常的教育教学环节作为教师基本职责;坚持服务育人,鼓励教师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