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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调整规则:1千多种药品从医保目录中剔除

来源:健康时报记者 李超然  发布时间:2020-08-03 12:14:22

资料图片 。 钟兆林摄

 
 
  医保目录的调整规则确定。7月31日晚间,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第1号文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记者不完全统计,自今年1月起,各省市陆续启动了将省增补药品调出医保目录的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000多种药品从医保目录中剔除。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研究室主任顾雪非表示,“国家基本医保目录的制定,必须优先考虑选临床必需、疗效确切而且价格合适的药物。”


  八类药物被踢出目录
 
  办法明确了八类药品直接出局,包括预防性疫苗,滋补药品,保健药品,脱发、美容减肥类等在内的八类不得进入《药品目录》的药品。
  业内普遍认为,上述八类药品均属于临床疗效并不明确或非治疗性药物,因此在目前的医保调整的规则下,无法到达药物经济学验证,很难通过医保现行支付标准。
  四川省某三甲医院呼吸内科医生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医生为患者开具处方时优先考虑的是疗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将一些药物调出医保反而可以促使患者理性用药,从疗效角度去做医疗决策。”
  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地方从2020年开始,要在3年内按照第1年40%、第2年40%、第3年20%的比例开展调出工作。记者查询各地进展发现,云南、湖南、吉林、天津、河北、安徽、西藏等大多数省份都遵循了“三年内消化”的原则,于今年上半年公布了第一批退出医保药品名单与退出期限。
  北京是最早行动的地区之一,去年12月26日,北京医保局发文表示,将大黄碳酸氢钠口服常释剂型等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删除的药品和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281个西药、71个中成药从本市医保报销范围中删除,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明确了第一批退出药品名单的省份和数量期限分别是:天津,79个,2020年7月1日起停止报销;云南,335个,2020年7月1日起停止报销;湖南,168个,2020年9月1日起停止报销;重庆,193个,2021年1月1日起停止报销;吉林,192个,2020年7月1日起停止报销;河北,171个;安徽,358个,2020年7月1日起停止报销;四川,94个,2020年8月1日起停止报销;江西,275个,2020年3月20日起停止报销等等。
  江苏、浙江、山东、陕西、辽宁等省份目前尚未明确对地方增补药品目录的调出时间。
 

  地方增补目录从有到无
 
  增补药物退出医保舞台的消息引起了部分人的担忧,毕竟,对患者而言,最害怕的一件事往往是“常吃的药物现在不能报销了”。
  “虽然各省市的增补药品目录少了,但是要看到,国家医保目录的药物数目是在增多的。”顾雪非表示,“地方可以按照不超过国家医保目录乙类药物数量15%的原则增补地方目录,但实际上,很多省市的增补数目是远高于这个比例的。”
  顾雪非表示,有的地区目录可能超出了筹资水平致使基金面临超支风险,而现在要求各地执行国家统一目录,从整体上提升医保药品目录的保障能力和水平,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让钱花在刀刃上”,有利于国家医保基金长期稳定运行。
  “进入地方医保目录的药销量会更好一些,所以难免会出现行贿购买医保名额的现象,或者出于对地方药企的扶持和保护,会将本地生产的药品优先纳入地方医保目录,但这实际上并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一名药企负责人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全国统一目录后,各药企便回到同一个起跑线,致力于通过降价、研发更好的创新药等方式公平竞争进入医保目录的机会。
  顾雪非指出,在异地就医日渐频繁、异地就医报销结算方式不断改革的前提下,各地增补目录的差异也会使得患者在做报销结算时遇到参保地与就医地报销范围不同的矛盾,而现在统一了医保目录,也给异地就医带来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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