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因转基因食用油公函涉密拒公开被诉
来源:中国经营报 发布时间:2016-09-28 15:08:02
2010年5月6日,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乌鲁木齐市卫生局、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禁止采购……转基因食用油”。
2010年12月披露农业部机关幼儿园“食用油采用非转基因油”。
2011年2月21日发布山东省安丘市教育局、安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1月颁布的《安丘市学校食堂管理规范》“禁止采购……转基因食用油”。
2011年8月,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学校食堂、学生配餐公司……建议使用非转基因植物油”。
杨松表示,农业部官员要求教育部门不能禁止学校食堂使用转基因油、又让自己的机关幼儿园使用非转基因油,态度自相矛盾,呼吁农业部为青少年健康着想。
农业部科教司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林祥明和代理律师敬云川表示,原告提供的这些证据“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且一些证据内容是“网站截屏”,真实性存疑,被告“不认可”这些证据。
敬云川称,本案涉及的公函为“秘密”文件,仍在保密期,农业部答复的“依法不予公开”,符合《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