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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目录七年未调 创新药准入应建立快速通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6-09-28 21:21:03

  “一方面,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普通民众想要以较低的价格享受到新药依然很困难;另一方面,临床使用制约明显,销售不能上量。由于很难短时间内收回研发成本,大多数企业不敢在新药研发上加大投入,挫伤了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全国人大代表、泰州市委常委、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陆春云表示,从国际上看,在法国、美国、日本,新药从上市到获得最终报销许可的时间是半年至一年,德国、英国则只要一个月。但是,我国目前还未出台相关的政策机制。为加快我国自主创新药物产业化、市场化,不断增强企业创新意识,亟需加大对创新药物的政策支持,特别是国家医保方面的政策扶持。

  全国人大代表、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丁列明建议,改革医保药品目录遴选机制,打破目前僵化的周期性调整。对于创新药,尤其是临床急需而之前缺乏和打破进口品种垄断的产品,一旦临床获批上市,应尽快组织专家进行药物经济学评估,在上市一年内(完成上市后安全性观察)尽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个过程可以和国家的价格谈判联动,以避免招标进院等各种地方性政策的干扰,确保新药纳入目录后能尽快实施。

  陆春云也建议,应将创新药品优先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明确创新药物进入医保目录的评价标准和条件,将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成果直接纳入医保目录。对已上市的创新药物,尤其是解决重大疾病或填补市场空白、价格合理的创新药物,应该优先纳入医保目录。对于创新药已经获得价格批准的,国家应明确鼓励尽早进入临床使用,通过竞争性的谈判机制,上市一年后(完成上市后临床试验)即可经评估进入报销目录。通过快速通道进入医保目录的品种,不再经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医院二次议价环节。尚未能进入医保目录的新药,建议在招标采购环节设立针对创新药的鼓励机制。

  此外,陆春云还建议,应规范医保药品目录更新调整周期。现有的国家医保目录更新周期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新药研发上市速度和民众对治疗效果的需求。缩短药品招标周期对药品采购周期内新上市的创新药品,建立增补或备案采购的绿色通道。更新周期缩短至每两年一调整、一年一增补,并严格执行。完善医保药品目录遴选的科学评价机制,并与国家新药审批制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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