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女子怀孕发现男友已婚 索名誉损失费未获法院支持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10-02 23:28:39
怀孕后才发现男友是有妇之夫
未婚妈妈索名誉损失费 法院不予支持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王斯 通讯员 蔡梦婕
核心提示
黄某怀孕后,发现“男友”已婚,但她还是生下了孩子。“未婚妈妈”的称呼,让黄某觉得很丢脸,她认为,正是“男友”的欺骗让她受到了极大的精神伤害。于是,黄某将黄某林告上了法院,不过她不是索要孩子的抚养费,而是要求黄某林赔偿她名誉损失费5万元。而黄某林不承认与她相恋,只承认与她发生过男女关系。6月8日,记者从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获悉,对于这场名誉权纠纷,法院最终没有支持黄某的请求。
晴天霹雳
怀孕后才发现 “男友”已婚
今年刚满30岁的黄某说,2010年底,她认识了比自己大5岁的黄某林。2012年初,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2012年9月,黄某怀孕了,当她将这个喜讯告诉黄某林时,黄某林却要求她打掉孩子。黄某多次要求生下孩子,黄某林这才告诉她自己已经结婚生子。这个消息,对黄某犹如晴天霹雳,可考虑到腹中胎儿已有5个月大,最终她还是决定生下这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