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俊波:决不能让保险公司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平台和提款机
(四)偿付能力不足风险。主要是部分中小公司偿付能力存在较大压力。根据最新测算,现在201家保险公司中有3家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还有一些中小民营公司偿付能力指标处于边缘位置,一旦市场发生波动,很有可能滑入不达标区间。究其原因,一是经营理念粗放,有的公司采取“业务快速增长—增资—业务再快速增长—再增资”的发展模式,资本金消耗过快,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二是投资模式激进,个别公司权益投资占比较高,资本市场大幅震荡的情况下出现严重亏损,侵蚀了公司的偿付能力,出现较大资本缺口。三是存在股权纠纷。个别公司因面临股权变更,股东未能迅速办理股权交割手续,资本金无法及时到位,导致其偿付能力不足。下一步,我们要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和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互联互通,使保险机构合理控制负债成本。定期开展偿付能力评估,及早发现化解风险苗头。要督促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通过调整业务结构、增资等方式尽快改善偿付能力状况。加强与偿二代有效对接的公司治理监管体系建设。
(五)利差损风险。投资收益率下行与负债成本增加是行业利差损风险的主要成因。从投资环境看,长期货币利率有可能继续下行,资本市场震荡波动,各类资产收益率持续走低,投资收益覆盖寿险保单特别是长期寿险保单成本的难度加大。从寿险业务特性看,人身险产品负债成本的调整,通常滞后于实际投资收益率变化。普通寿险预定利率无法调整,万能险结算利率和分红险红利虽然可以调整,但为营销需要和减少退保风险,调整空间也不会太大。寿险公司为吸引客户、提高产品竞争力,往往倾向于提高预定利率,进一步增加了刚性负债成本,加剧了利差损风险。从历史教训看,我国寿险业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形成的利差损,曾经是行业发展的沉重包袱,到现在仍然没有消化完。上世纪90年代,日本央行持续下调利率至1%以下,但寿险公司仍要为之前的长期寿险保单支付高达5%以上的利率,出现了巨额利差损,直接导致日产生命、东邦生命等排名靠前的大型寿险公司倒闭。这些教训刻骨铭心。
全行业要切实警惕利差损风险,必须做好应对的准备,加强对中长期宏观经济和利率走势的研究,强化产品设计与资产配置的协调互动,要注重结合自己的投资能力和资产配置来确定业务规模和产品定价。保监会将继续完善产品定价利率与准备金提取、偿付能力相匹配的硬性约束,实施更加严格的准备金评估利率制度,切实防范好利差损风险。
(六)流动性风险。目前比较常见的是满期给付与退保带来的流动性冲击。2016年满期给付与退保仍将处于高峰期,预计现金流出将达到1.1万亿元,其中,满期给付将达3162亿元,同比增长约32%;退保7820亿元,同比增长约11%。目前,中短存续期产品引发的退保问题比较突出。通过这些产品,部分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退保压力也同步加大,预计2017至2018年,中短存续期产品引发的退保对行业将产生较大的现金流压力。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出台了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通知,循序渐进控制此类产品业务规模和占比,对于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要求立即停止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下一步,保险机构要从产品差异化、服务个性化等方面下功夫,逐步改善产品结构,走出“长险短卖”的怪圈。
(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主要表现为期限错配、收益错配等问题交织存在。一直以来,国内市场都缺少长久期、高收益的优质资产,保险业长期面临着“长钱短投”的问题。近一个时期以来,部分公司集中发展中短存续期产品,并将其主要投向收益高、流动性低、期限较长的不动产、基础设施、信托等另类资产,以期获得较高收益,导致“短钱长投”问题凸显。同时,在投资端收益持续下滑的情况下,有的保险机构依然在负债端保持高结算利率,资产负债匹配难度持续加大。金融机构要想基业长青,就必须在资产负债的期限、收益、风险、流动性等方面做到相互匹配。对保险机构来说,怎样才能做到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兼顾呢?核心工具就是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是衡量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未来发展潜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使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