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四问国企员工持股:会不会造成国资流失
员工持股总量不高于30%,单一员工持股不高于1%,不搞全员持股,避免持股固化
员工持股怎么持?可以自由转让吗?持股的上限是多少?《试点意见》作出了系统规范。
员工持股不是全员持股、平均持股,也不是经营层持股,而是骨干持股。参与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且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如直系亲属多人在同一企业时,只能一人持股。
员工持股须以货币出资。《试点意见》规定,员工入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并按约定及时缴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员工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应提供所有权属证明并依法评估作价,及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持股员工不得接受与试点企业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贷或融资帮助。员工入股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持股员工可以个人名义直接持股,也可通过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持有股权。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方式持股的,不得使用杠杆融资。
员工持股总量、个人都有上限。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总股本的1%。企业还可预留部分股权,用于新引进人才。国资委有关负责同志强调,实施员工持股后,必须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总股本的34%。
员工持股将采取动态调整,避免持股僵化固化。《试点意见》提出,实施员工持股,应设定不少于36个月的锁定期。在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持股的员工,不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股份,并应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的锁定期。锁定期满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不得高于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员工因辞职、调离、退休、死亡或被解雇等原因离开本公司的,应在12个月内将所持股份进行内部转让。转让给持股平台、符合条件的员工或非公有资本股东的,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给国有股东的,转让价格不得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员工转让股份按证券监管有关规定办理。
会不会造成国资流失?
避免一哄而起,严防利益输送,主要采取增资扩股方式,不减少国有资本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