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大潮已正式退去
当然,我的逻辑不是说不互联网化就没有价值。财富管理公司本身在中国而言随着资产收益越来越低,大量资金无处可去,违约不断爆发,我感觉趋势性机会应该出现了,无论线下,还是线上,如果给予一定的时间慢慢走,我感觉是有机会的。
关于财富管理的机会的文章,还是参考我之后的一篇文章,那篇文章写了三个多月了,应该快好了。这里就不多扯淡了,核心就是一点,流量公司如果转型到理财类,所面临的监管问题,很可能只会更加严格,而不是更加宽松,至少值钱的所谓活期的各种宝宝模式可能都不一定能够能玩的下去,但是更可怕的我个人感觉还是资产萎缩带来流量的风险压力陡增,这个问题可以单独开一个章节去谈了。
转型资产交易中心?成本太高,一般人玩不起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我感觉这个碰到的问题有两个:第一个能申请资产交易中心需要很强的行政资源。
估计全国不会超过一百家,那么大面积的P2P公司坍塌就是铁定的事情,很多人说,我不申请交易中心,我直接去跟他们合作,我个人感觉事实上,P2P和资产交易中心合作的问题在于P2P没有价值,都是沦落为交易中心的渠道而已,两头客户都被交易中心给获取,P2P到最后一定是被边缘化的命,从而丧失价值。
第二个问题在于资产交易中心的管理办法最终也是会出的,各省金融办,面临的监管压力其实也很大,监管限制也不会比P2P监管会宽松很多。
最终的角度来看,你费力去申请了,可能到最后,也会面临现实的问题,很多人申请交易中心核心需求是扩展额度,但是这个问题都没有明显答案可以回答,我个人感觉即使转了意义也不是很大,因为总归是稀缺性的。
怎么评价新政第四十二条留给金融控股等公司的一些豁免权?
我个人感觉几个可能,第一这些公司的监管本身就已经纳入了监管范畴之内,所以针对这些公司给予豁免并非是真的豁免而是不重复监管的意图,把他们纳入原有的监管体系之中去,其实从实质来看有两个并不太好的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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