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首席投资官齐蕾夫妻档“老鼠仓” 非法获利1658万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
另外,虽然一部分“老鼠仓”案件进入了司法程序,但有些“老鼠仓”案件最后以“缓刑”收场而未做“实刑”判决,其中不乏一些涉案金额巨大、市场影响较恶劣的案件。“无利不起早”,相对较轻的惩罚手段导致一部分人宁愿铤而走险,以小博大。此外,专家强调,在防范“老鼠仓”案件中,犯罪分子所属机构应当承担第一线责任,应当建立一整套防范制度与措施,例如在投资、交易等办公区安装摄像头,对电话进行录音,交易信息记录,鼓励员工互相监督等。案件发生后,涉事机构不能以涉案投资经理/投资主办人“已离职”、属于“个人行为”等托词来回应公众,要帮助“老鼠仓”而遭受损失的广大投资者进行维权。分析人士表示,仅有上述法律、监管文件的原则性规定是不够的,“老鼠仓”问题的整治还需要立法机关、监管部门、行业组织等多管齐下,发挥合力,共同优化相关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