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禹城市委书记、德城区委书记、德州副市长黄金忠贪污、受贿与他人通奸被双开、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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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根据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消息,日前,山东省纪委对德州市原副市长黄金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经查,黄金忠违反组织纪律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贿赂;与他人通奸。其中贪污、受贿问题涉嫌犯罪。黄金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经省纪委、省监察厅研究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黄金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黄金忠简历
黄金忠,男,汉族,1956年6月7日出生,山东省临邑县人,研究生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8月入党。1974年12月-1975年10月,临邑县沙河公社下乡知青;1975年10月-1976年9月,临邑县农业学大寨工作队组长;1976年9月-1978年4月,临邑县沙河公社党委常委;1978年4月-1980年12月,临邑县沙河公社党委常委兼管委会副主任;1980年12月-1984年4月,临邑县李家公社党委副书记;1984年4月-1990年3月,临邑县李家乡党委书记;1990年3月-1995年4月,临邑县政府副县长;1995年4月-1997年12月,临邑县委常委、副县长;1997年12月-2001年1月,临邑县委副书记、副县长;2001年1月-2006年12月,禹城市委副书记、市长;2006年12月-2010年2月,禹城市委书记;2010年2月-2010年12月,德城区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2010年12月-2015年6月,德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相关新闻】黄金忠终止德州市人大代表资格5月21日,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确认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公告》,确认黄金忠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公告称,黄金忠向选举单位德城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德州市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2015年5月19日,德城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接受了黄金忠的辞职请求。德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终止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确认黄金忠的德州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此前的4月28日上午,德州市发布官方通告:4月26日上午,德州市政府副市长黄金忠在行政中心综合楼10楼走廊跌入9楼天井平台摔伤,目前正在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有关情况正在调查中。4月26日至今,德州当地盛传黄金忠“跳楼”,引发议论纷纷。德州原副市长黄金忠涉嫌贪污受贿266万,当庭掉淚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6月8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黄金忠贪污、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4年,被告人黄金忠利用担任山东省禹城市市长、市委书记、德州市德城区委书记、德州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房产,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职务晋升、工作安排等事项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黄金忠的刑事责任。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黄金忠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相关新闻】德州原副市长黄金忠涉嫌贪污受贿266万,当庭掉泪8日上午9时,济南中院公开审理德州原副市长黄金忠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经过5个多小时的庭审,该案未当庭宣判。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4年黄金忠在任禹城市市长、德州市副市长等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涉嫌贪污公款96万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70余万元。
庭上没有为自己辩解8日上午,坐在法庭上的黄金忠身穿一件黑色短袖上衣,在回答法庭询问时,他一直很配合,没有为自己提出辩解。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贪污和受贿的犯罪事实,他均表示“没有异议”。2015年4月,黄金忠曾因德州当地发布的“跌落摔伤”通告备受舆论关注。2015年4月26日,德州市曾发布通告称,当天上午,该市副市长黄金忠在行政中心综合楼从10楼走廊跌入9楼天井平台摔伤,正在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据公开简历显示,今年61岁的黄金忠是山东临邑县人,曾主政德州禹城十年,后出任德州市德城区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2010年12月,任职德州市德城区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未满一年的黄金忠出任德州市副市长,主要分管农业相关的工作。
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据公诉机关指控,黄金忠利用担任山东省禹城市市长、市委书记、德州市德城区委书记、德州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房产,数额巨大。其中,黄金忠曾利用职务便利,安排下属套取公款为其儿子购买了一辆价值11.6万元的大众POLO轿车。此外,为了讨好情妇刘某和其家人,黄金忠曾安排当地房管部门负责人,将一处原属于公房的房产(市场价值21万余元),过户到其情妇父亲的名下,直到被巡视组发现线索后,才补交了10万元购房款。此外,黄金忠还曾多次以购房为名,安排下属为他套取公款。此外,据公诉机关指控,黄金忠还长期利用其职务便利,为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职务晋升、工作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建议,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黄金忠的刑事责任。
自称忘了母亲的嘱咐在法庭上,对于黄金忠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分别出示了相关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在最后的法庭陈述环节,黄金忠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动情地掉下了眼泪,“我1990年当了副县长,老母亲嘱咐我,一定要记住两件事,一个别贪钱,第二别搞女人。老母亲苦口婆心地跟我讲,恰恰在这两个问题上,我犯了罪,跌了跟头,这是我人生的悲剧。”下午2时,法官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