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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兴安、龙胜县委书记、雁山区委书记阳明受贿425万元获刑8年



来源:桂林事儿  发布时间:

  还记得原兴安县县长、兴安县县委书记阳明吗?当年阳明受贿一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如今两年多过去了,案子进展如何?


  一审被判8年,二审维持原判

  原兴安县委书记阳明铃铛入狱已成定局!

据桂林市纪委2017年2月通报,阳明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纪委调查处理完后,案件被移交至永福县检察院办理和公诉。随后,阳明一案由永福县人民法院审理,永福县法院开庭审理后一审判决:

  • 阳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 被告人阳明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38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扣押在案的被告人阳明违法收取的四块金块予以没收。
  •  

  一审过后,阳明不服,上诉至桂林中院,理由是一审法院没有认定他自首情节,请求桂林中院依法认定并从轻处罚。桂林中院受理后,认为此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阳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425.188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认为阳明归案后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且有立功表现,原判已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关于所提的自首情节,阳明是在办案单位已掌握其收受贿赂犯罪线索后,才书面交代收受易某和刘某75万元财物的问题,且没有完全如实交代其受贿的全部犯罪事实,不符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自首要件,不能认定为自首。


  巨额受贿清单曝光!

  笔笔让人触目惊心!

  其实,自从阳明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后,坊间就一直在猜测阳明到底受贿多少钱,会判刑多少年?近日,就有网友曝光了阳明一案的巨额受贿清单,看着着实让人触目惊心!


  1.收受文某46万元的事实

  2.收受刘某100万元的事实


  3.收受“蒋某2”50万元的事实


  4.收受”唐某3“55万元的事实


  5.收受”杨某2“60万元的事实


  6.收受”蒋某3“26万元的事实

 


  7.收受”唐某4“36万元和价值143485元的金块一块的事实


  8.收受易某8万元和帝陀牌手表一块的事实


  9.收受郭某7万元的事实


  10.收受周某三块共价值22.8402万元金块的事实

阳明巨额受贿案回顾

  坊间传闻,阳明在兴安人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阳明于2010年到兴安县当县长,后来又当了兴安的县委书记。2016年5月,阳明到龙胜当县委书记。

  但是刚当了龙胜县委书记短短两个月,阳明从龙胜又调到雁山当区委书记。 2016年9月,他刚当了两个月的区委书记后,就被免职了。

  有一次,桂林市召开重大会议,桂林的媒体对各县各区的一把手,书记进行采访报道。唯图雁山区是区长出来接受采访的,当时有人猜测,阳明要出大事了。

  果不其然,阳明被纪委调查人员带走配合调查,第一次没查出什么大问题,阳明出来了。后来,纪委工作人员杀了个回马枪一查,阳明应声落马。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最后,希望阳明的案子能够引起桂林所有官员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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