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县市委书记崔学勇被身家2亿元的二奶李娟举报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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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长期在辉县市任职市长、市委书记的崔学勇,因涉嫌严重违纪,于2015年1月被查。
崔学勇是一名典型的基层成长起来的干部,大学毕业后,他在老家延津县僧固公社短暂任教,之后长达16年时间内,任职班枣乡、小店镇等乡镇主要干部。1998年,38岁的崔学勇调任县级领导岗位,先后任职新乡市获嘉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2004年,与李娟相识时,崔学勇任职新乡市原阳县委副书记、县长。2006,崔学勇调任新乡市辉县市,先后任职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在辉县市任职时间长达8年。一位接近崔学勇的消息人士称,李娟的部分资产来源与崔学勇有关,部分资产来自于个人投资理财,比如将部分资产投放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崔学勇被调查,也正是源于李娟的举报,“她只是向纪委举报崔学勇的作风问题,并没有举报受贿行为。”综合消息源及《忏悔书》,崔学勇的索贿、受贿行为绝大多数均与李娟有关,且与二人之间的感情纠葛经历相关。李娟曾任职辉县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9月下旬,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了一份《李某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起诉书》,正科级干部李某某,名下有人民币2亿多元,诸多港币、美元和韩元,53套房产和5辆汽车,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检察机关起诉。李某某即为李娟。今年39岁的李娟,于2015年被查,时任新乡市委组织部电教中心主任科员。《后窗》了解到,她与原新乡市副市长崔学勇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部分资产来源与崔学勇有关。崔学勇的《忏悔书》中,他大篇幅提到了与李娟的关系,将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源之一归结于李娟对钱财的持续索要和威胁。
接近崔学勇的消息人士称,崔学勇被调查,也正是源于李娟的举报。“李娟案”起诉书中,其财产远超合法收入。根据起诉书内容,1996年10月至2015年8月,其工资金额约36.36余万元;而检察机关查明,其名下资产包括:人民币约2.014亿元、港币54万、美元29.98万、韩元425万、房产53套(价值约3290万元)、车辆5辆(其中1辆调取不到票据,剩余4辆价值216.84万元)。据《忏悔书》,崔学勇与李娟于2004年夏天相识,2006年春天开始分手,但分手过程持续到被调查之前。期间,两人生育了一个女儿一个儿子。按照崔学勇的叙述,李娟以“到省委、新乡市委去告我,说我与她有男女作风的事”为由,要求孩子的抚养费。先后要了70万元(50万元现金,“还给了她20万元让她买一辆车)、5000万元等。据《忏悔书》,5000万元抚养费是通过崔学勇的好友——辉县市的一位房地产开发商,通过银行贷款和担保给的。知情人士透露,崔学勇涉案中的另一笔上千万款项,来自于他推动了辉县市某项目落成。崔学勇介绍的中间人从中获利千万元,但这笔资金被崔扣下,部分给了李娟。另一笔可以查证的崔学勇的涉案款项为:一份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05年至2008年,新乡市恒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陆续送给崔学勇财物共计44余万元。其中有一套价值近30万元的房产,曾应对方要求转到一位李姓人士名下。新乡市人民东路上,公务员集中住宿的小区里,有一条小道通向崔学勇的家。他的妻子常年一个人居住,一条狗与之相伴。她对具体案情并不了解,只知道崔学勇“犯错误了”,称自己“精神受到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