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秘书长、北京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李伟被双开
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另外一位被双开的是北京的李伟。他1963年5月出生,一直在北京任职,曾出任北京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
李伟的双开通报中提到,他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
今天同日被双开的3位落马前都是省级政协副主席。政知君注意到,十九大以来,在政协副主席岗位或退休后落马的还有5人:
2019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马明落马;
2018年9月,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靳绥东落马;
2018年9月,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士祥落马;
2018年8月,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落马;
2018年7月,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投案自首。 去年8 月落马的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伟,今日有了最新消息——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伟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日发布消息称,北京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李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李伟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建设、消防工程审核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李伟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李伟生于1963年5月,北京人,在职大专毕业(中央民族学院中文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北京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北京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去年8月,官方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早前报道
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李伟被查
2020年8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权威发布,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李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长期在北京政府系统工作
李伟是北京人,1963年5月生,1982年19岁的李伟参加工作。他在北京市政府系统,工作多年。早年曾任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副处级调研员,市政府宽沟招待所副所长、所长,市政府驻海南省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副局级),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2003年开始,李伟开始担任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常务副主任一职,长达10年。
2013年,李伟任北京市政府秘书长,在任职介绍的报道中,曾这样描述李伟:熟悉政府工作,思路清晰,组织领导和驾驭能力强。较长时间在市政府工作,熟悉政府工作和运行程序,了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领导经验丰富。
在担任北京市政府秘书长一职五年之后,2018年,李伟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
曾担任北京奥运会新闻发言人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时任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的李伟,担任北京奥运会新闻发言人之一,李伟负责城市运行、交通、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大量信息的发布。
在就任北京奥运会新闻发言人一职后,李伟的就任感言是:“那么多国家的记者融在主新闻中心里,希望记者朋友们在繁忙的奥运期间,工作、生活都愉快!” 谈及如何面对奥运期间来自各类媒体的记者,李伟说:“我台上是新闻发言人,台下是记者的朋友。”
《京华时报》的一篇报道中说,李伟任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副秘书长10年之久,主管城市管理工作,对北京方方面面的工作了如指掌。熟悉李伟的人都会用四个字形容他——能谋善断。
报道中,采访了李伟的一名同事,该同事这样评价李伟:“北京但凡出现应急突发事件,李伟都会到现场,特别是交通、公安、民政领域。他主管烟花工作,从2004年开始的禁改限后的具体工作是李伟负责的,从货物运输供应,到燃放的安全检查,处处亲历亲为,除夕夜的检查也不例外,他最让人钦佩的就是综合协调能力极强。”
李伟被免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职务、撤销政协委员资格
10月15日上午,北京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免去李伟副主席职务、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定》。
《决定》指出,鉴于李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免去李伟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撤销其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