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信访督查组赴6省督查 推动地方化解积案
11月7日,星期六,晚上8点20分,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会议室内。“群众反映你们工作中程序上有问题,他这么说有没有错?能说他反映的诉求没有一个是对的吗?”督查组分贝陡然提高的问题抛出后,会场一时陷入沉默。
这是发生在督查组针对咸阳市泾阳县农民孙亮(化名)信访事项反馈会议上的一幕。
孙亮是咸阳市泾阳县高庄镇金田玉村的村民,以他为代表的数十名村民,曾在2013年多次前往国家信访局上访。据他反映,泾河新城管委会在征用村里土地过程中,没有向村民出示征地批文,且给予村民的补偿标准偏低,因此村民并未同意征地。但2012年4月20日,管委会组织不明身份人员强行进地,并且毁坏了他们种植的庄稼。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督查组当即提出了几个关键问题:被征土地性质是否属于基本农田?是否确实存在强行净地行为?土地征用手续是否合法?按照督查组的要求,当地提供了土地规划、征地计划书、“两公告一登记”等各项手续,并对这几个问题一一进行回答。
查阅了相关文件后,督查组了解到,此次征地的确有各项手续,补偿标准也是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片区综合地价评价标准的通知》做出,不存在补偿标准偏低的问题。信访人反映的没有看到征地批文,是由于当时征地所需批文两份已经办好,并做了公示,最后一份正在办理中。强行净地的时间,正是在这第三份批文还未办理下来之时,这才会引发村民不满。当地管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会强行净地,是因为当时手续已经办好,只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后,才能拿到,为了赶工期,就先行净地。
随后,督查组成员立即前往高庄镇,面见信访人代表孙亮。督查组问道:“你现在能不能代表你们几十个人,表达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呢?”孙亮摇了摇头。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地虽然也做了不少工作,仅召开泾河新城管委会、高庄镇政府、金田玉村群众代表参加的协调商讨会就10余次,当地政府还允许被净地群众在该宗土地上继续种植小麦、树木等。目前孙亮本人明确表示不再信访,但一旦该地块进入实质开发,其他群众可能还会继续上访。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督查组首先对信访人的诉求做了定性,认为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并向当地建议,一要高度重视征地过程中工作不够细致扎实的问题,严格履行相应手续,确保问题不再重复发生,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教育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加强与泾河新城管委会的工作对接、协调,妥善解决好征地遗留问题,将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到位。
面对督查组的建议,当地政府表示,他们已经认识到了这一事项背后存在的隐患,并当即表态,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依照以上建议,做出整改。
依靠当地督查组持续关注
有时候,在信访人材料中反映的诉求之外,还有一部分隐含的诉求,这隐含诉求,才是信访人坚持上访的原因所在。商洛市丹凤县棣花镇的王虎(化名)就是这样一例。
2015年1月,国家信访局收到王虎的来信,反映丹凤县政府和西部花都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未经审批,以租代征,违规占用棣花镇贾塬、棣花等村共2000多亩耕地进行文化旅游区建设,压低租金,并且在租用土地的过程中采取强制手段,打伤了部分不愿将耕地出租的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