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映枢受贿被公诉
来源:云南普洱市检察院 发布时间: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映枢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云南省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映枢(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映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映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周映枢,男,1967年8月出生,汉族,云南威信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1年4月,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给予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映枢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2021年8月,周映枢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普洱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1990年8月,昭通师范专科学校毕业后分配到昭通市威信县工作,历任威信县罗布乡乡长、威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2002年12月至2008年1月任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法院院长;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任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院长;2009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7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为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2020年5月至7月任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任云南省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