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黎城县委书记杨红旗受贿被公诉
来源:山西阳泉市检察院 发布时间: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杨红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原县委书记杨红旗(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红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红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杨红旗简历
杨红旗,男,汉族,1964年4月生,山西长治人,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至1993年7月,任晋东南师专政治系助教、团总支书记;1993年7月至1994年4月,任长治市康宝制药厂副厂长;1994年4月至1995年2月,任长治市康宝制药厂常务副厂长;1995年2月至1998年5月,任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1998年5月至2001年12月,任长治市屯留县副县长;2001年12月至2008年11月,任长治市屯留县委副书记;2008年11月至2009年2月,任长治市沁源县委副书记;2009年2月至2009年3月,任长治市沁源县委副书记、代县长;2009年3月至2015年7月,任长治市沁源县委副书记、县长;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任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任长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2017年7月至今,任长治市黎城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