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庆县委书记、端州区委书记、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天受贿被公诉
来源:广东清远市检察院 发布时间: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天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东省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天(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天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天利用其担任肇庆市德庆县县长、中共肇庆市德庆县委书记、端州区委书记、肇庆市副市长、中共肇庆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等职务之便,以及利用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天李天简历
李天,男,1963年4月出生,汉族,广东化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12月任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党总支副书记(副处级)1999年1月任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党总支副书记(正处级)1999年10月任肇庆市德庆县委副书记(正处级)兼宣传部部长2001年2月任肇庆市德庆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2001年3月任肇庆市德庆县委副书记、县长2003年3月任肇庆市德庆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5年9月任肇庆市端州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年1月任肇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5年9月任肇庆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2016年12月任肇庆市政府党组成员2017年1月至今任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