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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市万城镇永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潘海文牟取非法收益1亿余元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

  10月12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潘海文等42人涉黑犯罪一案。由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涉案人数众多,法院采用7人大合议庭的庭审形式对该案进行审判。

  检察机关指控:上世纪九十年代,被告人潘海文在万宁市万城镇一带逞强斗狠、胡作非为,多次因为随意殴打他人恶名初显。2004年,潘海文通过非法手段当选万宁市万城镇永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并利用其职务便利,拉拢村“两委”成员和宗亲人员,安排亲信在村委会担任重要职务,控制大小村务,纠集了村内一帮闲散人员及有前科劣迹的人员作为村内打手,对持反对意见的村民打击报复,逐步形成了以潘海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

  该组织长期盘踞在万宁市万城镇及周边地区,组织、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内部层级分明,人数众多,势力庞大。为达到攫取暴利、非法敛财的目的,潘海文指使组织成员强揽当地工程项目,强取独霸北师大万宁附中食堂、小卖部的经营权,以村委会的名义巧立名目敲诈辖区内企业。此外,潘海文还纠集组织成员在万宁市万城、兴隆等地以合法体彩为掩护,私接暗线开设赌场,以此获取了巨额非法收益。通过上述方式共牟取非法收益1亿余元,用于支撑组织的运行、扩张。

  在潘海文的领导下,该组织还拉拢、腐蚀政府职能部门及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和纵容,不断扩大该组织的势力范围和影响力,在万宁地区大肆实施故意伤、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给万城镇及其周边地区人民群众造成心理威慑,破坏了当地政府及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环境,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指控该组织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危险驾驶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多项罪名。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依法追究潘海文等42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潘海文发家在上世纪90年代,在那个时候,潘海文就已经开始不务正业了,他不满足于“来钱慢”的打工生活,开始向往一种“快速”赚取钱财的方法。

  于是他开始在自己家乡海南万宁万城,四处“找门路”渴望能够“轻松不累”的快速赚钱。

  很快的他就看到了“机会”,从那时起潘海文就开始勾结当地的一些和他一样的“小混混”敲诈当地百姓,聚众斗殴。

  即使被警方查处他依旧不知悔改,在被惩罚后他依然做着自己的“老本行”四处欺压百姓,让百姓“敢怒不敢言”。

  

  

  慢慢的潘文海的势力越来越大,在“团队”形成一定规模后,他开始四处收敛“人才”,带着一众小弟团伙做案。

  在此后的许多年里,潘海文一众人作恶多端,当地老百姓都对潘海文的“恶行”很是无奈,他把自己当成了当地的“土皇帝”,甚至连执法人员都不害怕。

  甚至有一次潘海文的好哥们因为交通违规被交警拦下,潘海文赶来现场,直接对执法警察抡起了拳头,折让潘海文在当地名声大噪。

  潘海文深知想要“成大事”手中一定要有一点“权利”才行。

  于是在1998年,潘海文通过一系列不良手段,在海南永范村进行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选举时当选,坐实了自己“土皇帝”的地位。

    

   此后的他就更加无法无天了,平日行事全都以自己为重,如果有人要提反对意见,他都会“下功夫”整治他们。

  要是有人要忤逆他的意思就免不了遭到他的一通“教育”,他手底下的小弟们忙的不行,一会在这里威胁,一会又要去哪里打人。

  村里的所有村民都害怕他,2001年村里的王家两兄弟因为一些问题得罪到了潘海文,随后他们遭到了潘海文的报复。

  潘海文打着小弟去王家兄弟家闹事,把王家兄弟打伤,还在日后不断的找兄弟二人的麻烦,只要心情不好,他就会不分青红皂白的对王家兄弟实施暴力。

    

 
  事到最后,王家兄弟被迫搬家,十几年都不敢回村。

  在着之后的没多久,潘海文就因为暴虐行径被免职,在村子外面躲风头。

  村民们还没刚舒一口气,结果,在2004年潘海文又回来了,他通过村里的换届选举威胁竞争对手,强迫老百姓给他投票,并在当年再次当选村委会书记,永范村村委会主任的职位。

    

  

  在他当任期间,潘文海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大肆拉拢当地村里的村委会成员,利用诱惑,威胁,收买软硬兼施,使自己得以在数次选举中得以连任。

  慢慢的村里的村委会成员都向他靠拢,潘海文逐渐在村子中有了一个由村“两委”成员组成的“团伙”。

  就这样潘文海的团队越做越大,他慢慢不再将眼光拘泥于小小的村子。

  潘海文利用职务之便收买当地一些在政府机构任职的人员,使这些人对他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随后,他开始肆无忌惮的开设赌场等一系列非法盈利场所,搜刮民脂民膏,在包庇下生活的他,通过强行买卖的方式强取豪夺了大量财产,并用这些财产购买了一栋大别墅。

  别墅就此成为了潘海文的团伙据点,他通过将自己非法得来的财产向下“分红”的方式将自己的小弟留在自己身边,一番大哥做派。

  如果小弟们表现的好,潘海文还会给出价格不菲的奖金以示鼓励,甚至还会为团队成员购买豪车。

  这样一只组织严密结构稳定的黑恶势力,就此形成,把永范村附近的居民折磨的叫苦连天。被捕归案,查出满屋奇珍异宝

    

  

  2007年,政府在永范村征集了一块土地,用来建设北师大万宁附中,本来这是造福当地学生的好事,但是潘海文却很快的嗅到了赚钱的机会。

  当学校盖成后,潘海文找到学校领导,要求在附中内把学校的食堂和小卖部全部承包给自己。

    

(审判长宣读潘海文等42人涉黑犯罪案判决书)

  恶名远扬

  上世纪90年代,年纪轻轻的潘海 文便在万宁市万城镇一带逞强斗狠、作 风蛮横,多次因为随意殴打他人恶名初 显。其中,1990年2月26日,潘海文因 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万宁县(1996年改为 万宁市)公安局收容审查一个月,但他 仍不知悔改继续作恶。

  1997年6月25日,潘海文在万宁市 万城镇望海大道当街殴打查扣其朋友 的违法车辆的交通执法人员,抢夺被查 扣的证件,帮助违法车辆逃离,公然挑 衅社会管理秩序,在当地名声渐起。

  到了1998年,潘海文便通过不正当 手段当选了万宁市万城镇永范村党支 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当选村干部之后, 潘海文行事更加霸道,不允许别人对自 己有丝毫怠慢。

  2001年,潘海文因与村民王兴 芳、王兴云兄弟发生纠纷,与潘海冲 (潘海文胞弟)等人持刀闯入王家,将 王氏兄弟砍伤,这对兄弟无奈只能搬 家,十几年不敢回村居住。在村里,潘 海文同样不允许其他人对他有不同意 见。作案后,潘海文外逃,被免去村委 会干部职务。

  2004年,永范村委会换届选举,潘 海文在前案尚未了结的情况下重返永 范村,通过威胁、恐吓、贿选等手段破坏 选举,打压竞争对手,迫使原永范村党 支部书记何东林放弃竞选,潘海文得以 重新当选永范村村委会书记、主任。经 此一事,潘海文在当地恶名远扬。

  据介绍,潘海文此后以同样的方式 操控选举,直至其被捕前长期连任永范 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长 期以来,潘海文利用担任村委会书记、 主任的职务便利,拉拢村“两委”成员和 宗亲人员,安排亲信谭云在村委会担任 重要职务,控制大小村务,纠集了村内 一帮闲散人员及有前科劣迹的人员作 为打手,对持反对意见的村民打击报 复,侵害百姓的切身权益,其名声和影 响力不断扩大,直至称霸一方,逐渐确 立了强势地位并控制农村基层政权,侵 蚀党的基层治理根基。至此,以潘海文 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之后,潘海文为巩固其村党支部书 记、村委会主任的地位,有目的地将其 亲信莫仕炳、潘三平、陈进荣、潘学艳等 人发展为党员,安排进入村委会任职, 并将维护其权威的原村委会干部谭亚 民调至村委会出纳的重要岗位,提拔原 村委会计生员吴莲妹为村委会支部委 员、妇女主任。

  同时,为扩充经济实力,潘海文安 排潘海冲在万城、兴隆等地强揽工程、 幵设赌场,为维护非法权威、扩大非法 影响,潘海文招揽了以符厚良为首的社 会闲散人员作为社会打手,逐步将该组 织发展壮大。

  该组织以潘海文在永范村村委会 的豪华别墅为活动“据点”,提供车辆、 资金,纠集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 动。为维系组织的稳定和发展,潘海文 经常召集组织成员在“据点”聚餐议事。 潘海文任职永范木井寸委会书记、主任期 间,不在村委会上班,但要求村民办事及村委会干部都得到“据点”汇报。

(2020年12月23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潘海文等42人涉黑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

  

  严密的犯罪组织

  经过长期的邪恶生长,潘海文涉黑 犯罪团伙已形成严密的组织结构、稳定 的成员队伍、约定的帮规戒律、雄厚的 经济实力,构建了一个危害巨大的黑金 帝国。

  据了解,该组织长期盘踞在万宁市 万城镇及周边地区,组织、领导者明确, 骨干成员固定,内部层级分明,人数众 多,势力庞大,呈现明显的“金字塔”结 构。其中,潘海文是该组织的组织者、领 导者,对组织的发展、运行、违法犯罪活 动起决策、指挥、协调、管理作用,掌控 并分配组织的非法收益。

  作为得力“干将”,潘海冲、谭云、莫 仕炳、符厚良、陈进荣、谭亚民、潘福干7 人直接听命于潘海文,是该组织积极参 加者中的骨干成员。这7人在永范村村 委会、赌场、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 学(简称北师大万宁附中)食堂及小卖 部担任重要管理职务,或多次以永范村 村委会的名义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或长时间在组织中具体主管财务、人员 管理等事项,并分享组织的非法收益。

  潘海冲为潘海文的胞弟,于2005 年加入该组织,直接实施了故意伤害、 幵设赌场和强迫交易等该组织的违法 犯罪活动,主要为该组织的发展壮大提 供经济支持。

  谭云于2004年加入该组织,莫仕 炳于2007年加入该组织,直接听命于 潘海文,深受潘海文信任,为潘海文处 理村委会的大小事务,直接实施了敲诈 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 衅滋事等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符厚良是一个人狠话不多的角色, 于2 012年加入该组织,直接听命于潘海 文,主要充当社会打手,直接参与了故 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幵设赌场、寻衅 滋事等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潘海文的儿子潘福干也于2013年 加入该组织,先后参与了幵设赌场、寻 衅滋事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为赌场 经营提供资金周转,可以随意调取组织 的经济收益用于购置房产、购买股权 等,上演黑社会“父子兵”。

  陈进荣于2007年加入该组织,直 接听命于潘海文,经营管理该组织的北 师大万宁附中食堂、小卖部项目,系该 项目的财务总管,为组织的发展壮大提 供经济支持。谭亚民于2004年加入该 组织,直接听命于潘海文,主管村委会 的财务,受潘海文指使向领导干部行 贿,为该组织寻求非法保护。

  另外,潘三平、潘学艳、潘永彩等10 人积极参加组织并接受上级成员的指 挥、管理,多次参与该组织的违法犯罪 活动,系积极参加者。陈兴中、潘少云、 潘学宁等21人参加该组织并接受上级 成员的指挥、管理,参与该组织安排的 违法犯罪,系一般参加者。

  该组织还严格对内管理,形成明确 的组织纪律和活动规约,组织成员必须 服从潘海文的命令,不得挑战潘海文的 权威,违者给予孤立或幵除,非法收益 由潘海文掌握并分配,组织成员按条线 进行管理,下级服从上级,全面树立潘 海文组织者、领导者的非法权威。

  为笼络成员,增强组织凝聚力,以 组织违法犯罪所得豢养组织成员,比 如,逢年过节按层级地位给组织成员发 放数额不等的“红包”及烟酒,组织成员 违法犯罪后,被关押的成员由该组织提 供生活费,并出面帮助减轻或逃避处 罚,该组织成员释放后,还以提供资金、 安排工作的方式予以安抚补偿。


  “黑财”过亿元

  2007年至2012年,万宁市政府在 万城镇永范村村委会辖区内征地建设 市重点项目北师大万宁附中。2012年8 月,潘海文利用其职务便利及在当地的 影响力,指使谭云、莫仕炳纠集村民以 不配合政府对学校项目的土地征收等 为要挟,向北师大万宁附中主要领导施 压,在不具备相关经营资质的情况下, 要求北师大万宁附中将

  该校的食堂、小 卖部的经营权交由永范村村委会承包。为确保政府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学 校顺利幵学,学校被迫于2012年8月18 日与潘海文签订了《食堂委托托管协议 书》,将该校食堂和小卖部的经营权交 给永范村村委会承包。

  2012年年底,受潘海文指使,潘永 彩、谭云等人在校园内监督、运营该校 食堂、小卖部,并帮助潘海文组织、管理 以永范村村民为主体的食堂、小卖部员 工队伍,在该校校内形成了足以影响学 校管理秩序的强大势力。

  在此期间,他们还成立“护卫队”在 校门口把守,潘永彩、陈进荣等人纠集 永范村:村民多次在校内对学校领导、教 师、返校学生等多人实施辱骂、恐吓等 滋扰行为,迫使学校采取禁止返校学 生、送餐家长、外卖员等人将食品带入 校园的措施。

  2016年10月,因学校经营的园丁 超市售卖的食品与永范村村委会经营 的学校食堂和小卖部存在竞争,潘海文 为维护其非法利益,指使谭云、莫仕炳 等人多次在校园内对超市员工、供货商 和主管后勤的校领导实施滋扰行为,迫 使园丁超市退出竞争。

  因永范村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均 不具备承包盈利性食堂的相关资质,且 内部管理混乱,在校师生对该食堂长期 存在的出售餐食卫生条件差、品种少、 质次价高等问题反映强烈。

  2015年2月甚至发生了 18名学生 集体食物中毒的事件,严重地破坏了学 校的食品、教育安全和在校师生的身心 健康,影响学校正常的办学秩序,造成 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被万宁市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2015年9月,该食堂未能通过全校 师生的民主测评后,校方根据海南省教 育庁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协商收回食 堂的经营权,潘海文又纠集潘永彩、谭 云、莫仕炳、陈进荣等人威胁、恐吓校长 张东海,最终慑于潘海文的组织势力, 北师大万宁附中校领导被迫放弃收回 食堂的经营权。

  不仅如此,在潘海文的领导下,该 组织在万宁地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 百姓。为了树立非法权威、确立强势地 位,潘海文指使组织成员对妨碍其利益 和违背意愿的党员、干部、群众蓄意打 击报复。为强占土地资源,该组织以村 委会的名义非法插手土地纠纷,煽动村 民为争夺土地进行持械斗殴。

  为达到敛财目的,潘海文还指使组 织成员以村委会的名义向辖区内企业 实施敲诈勒索,非法强揽工程,迫使他 人退出经营活动,受害企业多年数次举 报未果;并在万城、兴隆等地长期幵设 赌场,败坏社会风气。

  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和纵容下, 该组织不断扩大势力范围和影响力,实 施了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 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等一系列违法犯 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

  法院查明,为达到攫取暴利、非法 敛财的目的,潘海文指使组织成员强揽 当地工程项目,强权独霸北师大万宁附 中食堂、小卖部的经营权,以村委会的 名义巧立名目敲诈辖区内企业,并纠集 组织成员在万宁市万城、兴隆等地以合 法体彩为掩护,私接暗线幵设赌场,通 过上述方式共牟取非法收益1亿余元, 用于支持该组织的运行、发展。

  为寻求非法保护,该组织拉拢、腐 蚀政府职能部门及司法机关领导干部 充当“保护伞”,如万宁市公安局巡警防爆大队大队长杨岛、万宁市兴隆工委书 记林志飞等人,致使该组织在万宁地区 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长期未被打击 处理,给万城镇及其周边地区的人民群 众造成心理威慑,人民群众对基层政权 失去信心,破坏了当地政府及司法机关 的公信力。


  村霸末日

  2019年1月25日,海南省公安庁收 到关于万宁市万城镇永范村村委会主 任、党支部书记潘海文涉黑涉恶线索 后,省公安庁扫黑办立即组织专门人员 成立核查组,对潘海文等人涉黑涉恶线 索幵展核查。

  同年3月8日,省公安庁指定海口市 公安局龙华分局侦办该案。经过充分的 侦查研判,2019年5月3日晚,海口市 公安局龙华分局、特警支队、海岸警察 共200名警力,对潘海文涉黑犯罪团伙 幵展集中收网行动。

  5月3日晚19时至22时许,专案组 集结多方力量,在省公安庁的指挥下, 兵分多路,安排20余个抓捕组在万宁市 区域多地对该团伙成员实施同时、统一 抓捕。专案组侦查员精心谋划、快速出 击,一举将潘海文、符厚良、潘海冲等17 名主要团伙成员抓捕归案。随后,其他 团伙成员陆续落网。

  在现场扣押的物品中,除了高档汽 车和大量现金外,警方在潘海文家里 还发现了各种名贵物品。比如,名酒约 180箱(茅台居多,生产日期从1995年到 2018年不等),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玳瑁5 只、象牙3只,沉香花梨制品11件,金银 首饰40余件。

  2020年12月23日,海口市中级人 民法院对被告人潘海文等42人涉黑犯 罪案进行一审公幵宣判。其中,潘海文 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 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幵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职务侵占罪、非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妨害公务罪、聚 众斗殴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 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 全部财产。

  被告人潘海冲犯参加黑社会性质 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幵设赌场罪、强迫 交易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 品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 财产。

  同时,海口中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 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幵设赌场罪等罪 名判处其他4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8年 到一年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没收个人 全部财产到一万元不等的罚金。

  至此,这个长期盘踞在万城镇,以 潘海文为“黑老大”,以胞弟潘海冲、儿 子潘福干等为骨干成员,以潘三平、潘 少云等为“马仔”的特大黑社会犯罪团伙被连根铲除。


  [本文作者:记者翟小功,此文刊登于法制与新闻杂志2021年1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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