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委书记、省人大党组成员副主任龚建华受贿被逮捕
来源:最高检察院 发布时间: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日发布消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龚建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龚建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公开资料显示,龚建华生于1962年6月,江西南昌县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一直在江西任职,曾任江西省委农村政策研究室干部、南昌市委副书记、宜春市委副书记、抚州市委书记等职。2021年11月29日,官方发布消息,龚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今年5月10日,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在这份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龚建华被指背离“两个维护”,组织“小圈子”“小团伙”,搞“七个有之”,污染政治生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劳模评选事宜,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他还被指“打探中央巡视、纪律审查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等”,并被指“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据媒体此前报道,龚建华曾给苏荣夫妇送过钱物,还给苏荣儿子的生意提供方便。苏荣在2007年至2013年担任江西省委书记,2014年6月“落马”,已获刑。龚建华
龚建华简历
龚建华,男,汉族,江西南昌县人,1962年6月生,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经济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1979年9月江西财经学院贸经系学生;1983年7月江西省委农村政策研究室干部;1984年5月 江西省委农工部干部;1987年10月 江西省委农工部副主任科员;1988年8月 江西省委农工部主任科员;1988年9月 江西省农办主任科员;1989年1月 江西省农办秘书处副处长;1993年9月 江西省农办综合处处长(1992.04-1994.02省组下派奉新县挂职任县委副书记);1996年3月 江西省农办副主任、党组成员;2000年1月 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2年12月 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3年6月 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2004年1月 南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2004年2月 南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2004年3月 中共南昌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2006年11月 宜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6年12月 宜春市委副书记、市长;2011年8月 抚州市委书记;2014年9月 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抚州市委书记、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第一书记;2015年3月 江西省委常委、秘书长、南昌市委书记;2015年11月 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2017.01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18.05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总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