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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委员、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被双开:执法犯法、靠案吃案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 周经纬  发布时间:

   9月7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沈德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沈德咏于今年3月21日官宣落马。通报指出,他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
 
 
 
  沈德咏 资料图
 
 
 
  经查,沈德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
  违反组织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
  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沈德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沈德咏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沈德咏出生于1954年3月,江西修水人,1975年至1977年在江西省师范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学习,毕业后留校工作。
  1980年,沈德咏进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攻读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3年毕业后,他回到江西,先后在省委政法委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
  1993年后,沈德咏历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纪委副书记等职。1998年,他进入最高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6年11月,沈德咏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08年4月,他回到最高人民法院,任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后担任上述职务达10年。
  2018年3月,沈德咏获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同年6月,他不再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职务。
  沈德咏是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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