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市委书记、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远良被开除党籍:道德败坏、权色钱色交易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布时间:
孙远良:退休后仍不知止
孙远良出生于1955年3月,辽宁省建平县人,在辽宁省工作了近40年。2018年1月,他在卸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职务后退休。2022年4月9日,退休4年的孙远良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通报指出,孙远良“违背组织原则,公器私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通报还指出,孙远良“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退休后仍不知止”。在退休之后,孙远良仍不时出现在公开报道中。2022年3月,也就是落马之前一个月,他还作为辽宁政协之友读书会副会长携考察组去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田古寨景区,了解椰田古寨景区的发展历程、民族指尖上的非遗技艺等。
孙远良涉及的问题还包括: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道德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自身不正,家风不严,对家人失管失教通报指出,孙远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孙远良,男,汉族,1955年3月出生,辽宁省建平县人,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9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履历1973.09—1976.09,辽宁大学外语系俄语专业学习;1976.09—1979.06,那曲地委办公室秘书;1979.06—1982.07,那曲地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科长;1982.07—1983.04,朝阳地委政研室调研员;1983.04—1983.09,朝阳地委办公室秘书;1983.09—1984.08,朝阳地委办公室副主任;1984.08—1985.04,朝阳市双塔区委副书记、区长;1985.04—1994.03,朝阳市委常委、秘书长;1994.03—1996.02,朝阳市委副书记;1996.02—2000.11,辽阳市委副书记(期间:1997.03—1999.07,在辽宁省委党校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0.11—2001.01,辽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001.01—2004.08,辽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04.08—2010.10,辽阳市委书记;2010.10—2010.12,辽宁省政协党组成员;2010.12—2011.01,辽宁省政协党组成员,省政协办公厅主任、机关党组书记;2011.01—2011.12,辽宁省政协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协办公厅主任、机关党组书记;2011.12—2013.01,辽宁省政协党组成员,省委统战部部长兼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2013.01—2013.02,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省委统战部部长兼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2013.02—2016.10,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省委统战部部长兼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2016.10—2018.01,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