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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城建监管乏力喂饱“苍蝇” 小官巨腐问题严重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5-09-02 23:06:38
  “职能部门不作为、管理缺位,助长了歪风邪气的蔓延。”深州市委于2014年12月向衡水市委递交的检查总结报告中称,一些职能部门及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没有尽到应尽的监管职责,使南街村问题愈演愈烈。
  目前,对农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存在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各级部门对于出现的村干部违法犯罪问题不能及时处理,一定程度上滋长了这些问题村干部的腐败及违法犯罪行为。
  导致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的原因,既和基层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相关,也和基层村组织特有的组织生态有关。有专家认为,村干部是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在编、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下边一根针,上头千条线,仅城建工作就涉及国土、住建、规划等多部门。对应监管单位太多,表面看谁都在管理,但在实质问题上,这些部门都可以找借口撂挑子。
  村民大会形同虚设,民主监督苍白无力,上级监管流于形式,种种监督力量的薄弱和缺失,加之农村信息不透明、政策有滞后等问题,客观上无疑加大了村干部权力“任性”的风险。
  2014年以来,邢台市临城县在全县220个村均设立起村民监督委员会,每村3至7名村监会成员可参与村级民主决策监督、项目建设、村务公开和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村民也可以监督村监会。当地表示,这一类似“村纪委”组织的成立,有助于破解村干部“乡镇纪委监督不到、一般群众监督不了、村干部自我监督不好”的难题。
  加强对村干部监管的同时,更要从城建开发机制上扼住村干部私欲膨胀的可能。有专家建议,由于农村改造、城市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大多都围绕着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承包权的转移而引发,因此还要加强农村城建尤其是城中村改造的相关立法,防止政策性文件朝令夕改。同时,一些地区关于土地“区段征收”和“市地重划”等成功模式,能够有效消灭寻租空间,降低腐败概率,亦可提供借鉴性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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