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民生医药安全

西安:32岁女子过马路时被狗咬伤打四针疫苗 仍狂犬病发作身亡

来源:华商报  发布时间:2017-07-19 10:42:59
  网友“碎月”担心,如果这只狗还活着,就是一只名副其实的“疯狗”,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应该赶快找到并妥善处理,切勿伤及更多的人。

  网友“鲸鱼”说,有些市民一时兴起想养狗,可是养了一段时间又嫌麻烦,但是又不知道怎么处理狗,于是选择遗弃。这些被遗弃的狗就变成了流浪狗。呼吁养狗人士文明养狗。

  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李耀华律师说,政府有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义务,也应成为无主流浪狗伤人的责任兜底者。在发生此类动物伤人甚至致人死亡的情况下,一方面应建立救助体系,为伤者或死者家属提供经济救助;另一方面应从内部进行责任问责,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在狗伤人的事件中,如果知道狗的饲养人是谁,就由饲养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找不到饲养人,管理人也应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小区里流浪狗伤人,物业公司如未尽到管理义务就要承担部分责任”李耀华说,小区、商城等相对封闭的环境,物业管理方就有管理和注意的义务。如果找不到原动物饲养人,也找不到直接管理人,从法律层面,就很难找到赔偿者。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摄影 黄利健

上一页  [1] [2] [3] [4] [5]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