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名录26年未修订 到底卡在哪儿?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5-12-24 11:42:36
王丁至少参加过4次农业部组织的论证会。早在10多年前的会上,专家和农业部官员就对江豚的“升级”达成一致意见。几年前,农业部官员告诉他,预计等国务院发布名录还需要时间太长,江豚不能再等了。他们计划就江豚升级问题单独写报告给国务院。但当时赶上部委职能调整,主管部门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被调整到国家海洋局,工作就此搁置下来。2014年10月14日,农业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长江江豚按照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要求,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和管理措施”。在王丁看来,通知在农业部系统内提高了江豚的保护力度,但未上升到法律地位,江豚仍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影响保护工作的开展。经过多年论证的调整名单,为何迟迟没有发布?多名受访专家了解到的情况是,两部门对个别物种的保护意见不一致,需要协调,所以卡住了。“两部门会签,一家不签字就不能上报。”一位科学家言语中满是无奈。对科学家而言,出现在行政程序上的问题,他们只能干着急,却使不上劲儿。有专家一针见血指出,《野生动物保护法》虽然规定了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有调整名录的职责,但又未对修订时限、频率作出具体规定。部门利益、领导个人意志等因素,都会影响名录修订进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早已不适宜当下野生动物的保护形势。接受北青报采访时,专家一致呼吁,农业部与国家林业局两部门应尽快完成名录修订,上报国务院,并建议立法机关为名录定期调整提供法律保障。被问到是否通过人大代表反映过名录的问题,张正旺教授摇了摇头。尽管在课堂上多次向学生们强调,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是缺一不可的“三条腿”,野生动物是生物多样性中的重要一环,但他同时也确信:关于国计民生的问题太多了,雾霾、食品安全可能更受关注,每一个看起来似乎都比动物保护更紧迫。进名录、调级意味着什么?“名分”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意味着生机。王丁去地方督查江豚保护工作时,曾被当地官员问“江豚好不好吃”。他没好气地回答“不好吃”,地方官员反问:“不好吃为什么还要保护呢?”这一极端个例让他意识到,保护地位的不同,可能导致官员、社会公众对野生保护动物的觉悟不同。国家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及违法处罚,均依据名录。《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根据相关法律,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法律地位、管理力度也有不同。《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而二级保护动物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张正旺教授分析,列为一级保护动物的,从国家层面就非常重视。为了保护一级物种,主管部门可能划定专门的自然保护区,而相关领域科学家可能会从科研价值角度出发,更为关注一级物种,投入更多力量开展相关研究监测。据了解,自1989年施行以来的26年内,名录内仅有个别物种进行了调整。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发布第7号令,将麝类动物的保护级别由二级提升为一级。之前,由于麝香的药用价值,非法盗猎严重,原麝等已经濒临灭绝。据媒体报道,当年在麝类升级后,国家林业局随后出台了一些更为有力的保护措施,并鼓励进行人工驯养和繁殖。野生麝类数量正逐渐恢复。参照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标准,专家认为三类野生动物应纳入名录:一是数量非常稀少,不够一两千只的,需要立即进行保护;二类是分布区特别狭小的;三是虽然种群数量多但下降幅度非常快的物种。公布新版名录尚无时间表12月10日,北青报记者从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获得的最新消息是,新版名录正在修订中,但何时上报国务院仍无时间表,两部门需要沟通。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资源环境处副处长姜波介绍,前段时间已经将水生动物部分的最新版名录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求意见,现在意见正陆续反馈回来。农业部门汇总后准备近期报给国家林业局,由两部门联合上报国务院审定。国家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陆生动物部分名录也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但无法确定何时上报名单。被问及如两部门存意见分歧如何解决时,该负责人称,只能先协商一致。“上报国务院是越快越好,但两部门联合报(名录),还要沟通协调的一个过程。”姜波称,最近一次名录修订工作约在2000年前后启动,先期主要摸清物种资源状况,再根据濒危程度设计保护级别,修订名录还涉及到产业发展等问题,在论证、征求意见阶段,要充分考虑各方面意见,程序是很复杂的。对于专家反映的此前论证多次没有下文的问题,该负责人认为,现在的最新版名单也是长期研究调查积累下来的,不算没有结果。他同动物专家观点一致,也认为《野生动物保护法》此前对名录修订的规定“不是特别清楚”,应该明确每隔多少年就要进行修订一次。北青报记者了解到,《野生动物保护法》目前也在修订中,初稿将于本月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专家称,定期修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写进了修订初稿,有望作为法律机制被固定下来。“我们初步设想,5年修订一次。从调查、论证、征求意见……所有程序走下来的时间应该差不多。”姜波分析称。动保专家们的一致呼声目前,距《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版正式颁布,尚需时间。尽快公布新版名录,成为动物保护专家的一致呼声。王丁甚至设想了一个折中方案——两部门求同存异,携手面对实际困难,“能不能把有分歧的个别物种暂时搁置,先公布其他物种的更新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