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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三方面强化环保责任意识 最近3年存环保违规不得IPO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6-07-03 20:49:22

 本报讯 7月1日,就万科相关股东已提议罢免公司董事会成员事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回应称,“证监会一直在关注相关情况,并将持续关注事件的进程,同时严格要求各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张晓军强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均应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相关义务。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应当依法依规在公司治理框架内妥善解决。各方应着眼长远,把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放在首位。

  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相关规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依规对万科以及宝能、华润各方发出问询函,督促各方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持续关注事件的进程,督促系统相关单位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要求各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问责,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左永刚)

  证监会三方面强化环保责任意识

  最近3年存环保违规不得IPO

  ■本报记者 左永刚

  7月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发展绿色金融,证监会在监管理念、制度设计、审核把关方面,不断引导市场参与主体提高环保责任意识。证监会明确在三个层面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硬杠杠,其中首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证监会为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支持鼓励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在以下三方面强化了各市场主体的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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